毁人货车 赔款获刑

福建法治报   2021-02-05 22:57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0日讯 市面上的白糖一斤仅卖两三元,可是寿宁县两男子却因两斤白糖“支付”了16万余元。日前,寿宁县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缪某某、钟某某提起公诉,两人均被寿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缪某某和钟某某曾受雇于被害人连某某开车拉砂石,后因被解雇加上连某某拖欠工程款6万余元,两人心生不满,产生报复念头。2020年5月的一天晚上,缪某某和钟某某得知被害人连某某的大货车因故障停放在寿宁县南阳镇路边,无人看守。于是两人商量后一起来到现场,把两斤白糖倒进大货车的加油口内,造成大货车的发动机故障,维修费用达4万余元。

连某某发现货车故障后第一时间报案,警方通过查看公共视频锁定缪某某和钟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两人被传讯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寿宁县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案件侦查期间,缪某某和钟某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连某某车辆维修费用、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合计16万余元,连某某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见习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何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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