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司法构筑闽江源头生态保护屏障

福建法治报   2021-02-05 21:39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3日讯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河长办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五方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濉溪流域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河、库、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据悉,根据实施意见,与会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专门联络员,决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互通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推进生态环境联动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实施意见还完善了生态修复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制度,对怠于履行、无力履行修复义务或履行效果不好的,委托第三方开展修复工作,保障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该院与参会单位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要求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能,打通衔接环节,就线索通报、联动执法、快速办案、监督修复等协作机制达成共识,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另外,实施意见还健全普法宣传机制。通过多渠道开展预防生态环境犯罪宣传,公布开展“护河令”“护山令”“护鸟令”及生态环境联动执法信息,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

记者了解到,建宁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水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水资源生态环境司法预防、修复、打击作用,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能力,为推进建宁生态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徐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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