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文明过年不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将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的浓厚氛围,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干净、整洁、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详见1月28日《石狮日报》二版)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每逢结婚庆典、乔迁新居、过年过节,人们为了增加喜庆欢乐气氛,都会燃放烟花爆竹。但是,这种燃放烟花爆竹的背景是:过去的城市规模小,农村居住分散,干扰到别人的范围比较有限。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石狮这座新兴的文明城市也变得越来越漂亮。公路旁绿树成阴、花团锦簇,高楼大厦随处可见。小鸟也喜欢来这空气清新的地方休憩,甚至白鹤也爱上了石狮这一方水土。这是我们生活和休憩的地方,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我们大家都应该共同珍惜。而燃放烟花爆竹却与这一份美好相悖。
众所周知,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燃放时,会释放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或有毒气体,并产生碳粒等烟尘。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使空气混浊,刺激人的呼吸道,伤害肺组织,对神经系统、眼睛有一定的损害作用,可以说是无形的“杀手”。此外,燃放烟花爆竹不但存在火警等安全隐患,还会形成噪音干扰,影响到周围邻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受到法律惩处,如果燃放烟花爆竹失火,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两年前,石狮就有市民半夜燃放烟花爆竹被惩处的案例。
居住在文明城市,每个人都有做文明人的责任,作为一个文明市民,我们要主动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春节将至,就让我们都从自身做起,文明过节,不燃放烟花爆竹。节日的喜庆方式有很多,喜庆春联、喜庆音乐、喜庆鲜花等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表达的都是过年心情。(柳月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