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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业务员发现保险漏洞 克隆医疗发票拉团队骗保

2015-09-13 10:49 来源:东南快报 0

  保险业务员涂某发现人身意外险存在漏洞,从广东辞职回福建,带领三名亲友虚构受伤、“克隆医疗发票”骗取保险金。近日,涂某(另案处理)的三名亲友因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刑。

  据涂某称,2012年,他在东莞市某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发现人身意外险存在漏洞,辞职准备专骗保险金。2013年,他找到表外甥陆某商量回福建骗保,让陆某叫雷某、肖某一起做,约定每个月给他们3000元好处费。2013年12月,他和陆某带着肖某、雷某分别在福州、三明、漳州、泉州、厦门、龙岩等地的国泰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等10多家保险公司,以雷某、肖某的名义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014年1月15日,涂某和陆某安排雷某、肖某虚构受伤的情况,在东莞市中医院、广东省东莞市厚街医院要求住院治疗。获得住院就诊凭证和医疗发票后,他们将住院材料复制成多份假材料。之后,涂某和陆某陪同肖某、雷某递交假材料给各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其实,早在回福建之前,涂某已经带着陆某在深圳做过试验,骗取过保险金。据陆某交代,2013年7月,涂某让陆某在深圳各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随即安排他虚构受伤,在深州市横岗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涂某伪造多份假凭证和发票让其申请理赔,陆某分到6000元好处费。

  肖某也是涂某的另一个表外甥。肖某称,2013年表舅涂某带着他和陆某等人在福建骗保,2014年3月又去浙江骗保。此外,涂某还邀他和陆某入股,他拿了3万元获得20%股份的口头承诺,陆某交2万元也得到20%股份。

  雷某称,2013年11月,他经同学陆某介绍认识涂某,当时没有工作,就跟着涂某去骗保。他每月3000元工资,其间分得6000元。

  据查,陆某、肖某和雷某都是古田县人,1993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

  法院认为,陆某、肖某、雷某结伙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共计3.23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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