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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次公布环评信用评定结果 33家环评机构上黑榜

2015-08-28 08:2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28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环保厅近日对在福建省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及其环评人员信用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这是福建省首次公布这一结果。其中,守信60家、一般失信22家(省内5家)、严重失信11家(省内4家)、不良人员2人。

  环评机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据了解,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评定期间没有环评业绩的,原则上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本次评定对象为评定期(2014年)在福建省有环评业绩的93家环评机构。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此次信用评定结果:被评定为守信环评机构有60家(省内25家,省外35家);被评定为一般失信的环评机构有22家(省内5家,省外17家);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的环评机构有11家(省内4家,省外7家);被评定为不良的环评人员有2名。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助于规范企业行为,破除红顶中介(一种腐败现象),促进环评的市场化,使环评机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不良信用评定结果将抄报工商

  被评为守信还是失信,对环评机构有何影响?

  “我们已制定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规定。”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对评定为守信等级的60家环评机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机构市场管理中,将作为优先推荐,在下一年度环评机构考核中将减少50%的环评文件抽查考核数量,对注册地在我省的环评机构,在申请办理资质延续、升级、调整业务范围等方面予以支持。

  评定为一般失信的环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3个月;评定为严重失信的环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6个月,且严重失信的省外环评机构,取消在福建省备案资格,24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备案申请。被责令整改的环评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接业务。

  此次环评机构、环评人员的不良信用评定结果将抄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对评定为不良等级的环评人员,在全省通报批评。

  ●省内严重失信环评机构

  1.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南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3.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省内一般失信环评机构

  1.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福州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3.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4.厦门阳光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5.厦门嵩湖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守信名单和省外失信机构名单,详见省环保厅官网(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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