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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定节假日不得在高速公路占道施工

2015-06-19 11:49 来源:东南快报 0

  昨日,记者从福建警方获悉,除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部门日常养护作业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国家法定节假日、恶劣气候及重大活动期间不得占道施工。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出台《福建省高速公路占道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施工连续工期超过30天的;施工作业占用道路长度超过3000米的;施工作业涉及2个以上高速交警大队辖区的;因施工作业需要双向封闭高速公路的,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支队或者大队批准,不得实施占道施工作业,但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部门日常养护作业除外。(记者 郑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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