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夏影等三人人不构成绑架罪

2015-05-29 09: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0

  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福建高院”消息,2015年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再审一案,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963674A5843E511A4EEC2E3D2B612A91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福建省委巡视组向10县(区)反馈巡视情况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