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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义务教育法规修订 小学划片标准要公开接受监督

2015-05-28 08:3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5月28日讯 “学校就在家门口,我为什么不是片内生?”、“同一小区的房子,为何被划分到不同学校?”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调研中发现,因划定小学招生片区的透明度不高,其科学性、合理性引发家长们这样的质疑声音。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等热点提出修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提交的初审报告建议,草案增加一条款,规定教育部门在划定小学招生区域时,应向社会公布划分的准则、依据和标准,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划片调整较大的

  建议开听证会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提交了对修订草案的初审报告。报告指出,“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重要规定,如何合理划定小学招生区域,关系众多家庭的切身利益。但教科文卫工委在调研中发现,小学招生划片仍存在一些问题,群众意见较大。

  对此,初审报告提出,建议草案增加一条款,规定教育部门在划定小学招生区域时,应向社会公布划分的准则、依据和标准,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招生区域调整范围较大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和建议。

  报告还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起到保护职责。建议增加对于学生安全问题的规定,要求教师在工作岗位上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让学生自由选择

  正规教辅材料

  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对《修订草案》提出不少修改意见。如《修订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中小学不得使用未经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对此,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经调查,经评议推荐的教辅,未必就是最好的。该委员建议修改此条款,让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其他经审定的正规出版教辅材料。

  福建省实施多年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县域流动机制,在修订草案中也被明确写入。一位代表提出,校长、老师的流动机制,没有教学时限和课程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空子”可钻。她建议,明确流动时限为3年,实实在在地提高校长、老师流动机制的作用。(记者 李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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