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总体方案热点政策解读
21.允许取得大陆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台湾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自贸试验区内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解读: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台湾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自贸试验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体办法由福建省制定,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亮点: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台湾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自贸试验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2.允许符合规定的持台湾方面身份证明的自然人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解读:持台湾方面身份证明的自然人,具有台湾地区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下属验证机构验证认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后可以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亮点:我省自贸试验区成为首个允许台湾地区护士执业的区域。
23.允许取得台湾药剂师执照的持台湾方面身份证明文件的自然人在取得大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按照大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注册并执业
解读:已获得台湾职业药师资格认可的台籍从业人员,允许免于大陆执业药师考试,直接申请执业药师资格,并允许其在自贸试验区内相关医药企业执业。
亮点:允许直接申请执业药师资格,并在自贸试验区内相关医药企业执业。
24.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两岸电子商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台商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仅限于经营类电子商务),申请可参照大陆企业同等条件
解读:允许符合条件的台商参照大陆企业同等条件,在自贸试验区内申请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从事经营类电子商务。
亮点:外方主要投资者可参照内资企业同等条件,取消具有经营基础电信或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的要求,可直接申请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于经营类电子商务)。
25.对台湾地区输往自贸试验区的农产品、水产品、食品和花卉苗木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解读:在风险分析、建立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机制等的基础上,对台湾地区部分输往自贸试验区的食品、农产品、化妆品,试行“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快速通关模式。
亮点:将进口台湾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向前延伸,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机制。有助于降低进口口岸抽检比例,提升口岸通关速度,促进两岸食品农产品贸易发展。
26.进一步优化从台湾进口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中药材的审评审批程序
解读:按照相关规定,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材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三品一械”)的审评、审批及备案权限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把台湾产部分保健食品营养补充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台湾使用二十年以上的中药材和Ⅰ类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及备案权限下放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亮点:福建是国家唯一赋予台湾部分进口“三品一械”审评、审批和备案权限的省份。加快“三品一械”的审评、审批速度。
27.加快落实台湾车辆在自贸试验区与台湾之间便利进出境政策,推动实施两岸机动车辆互通和驾驶互认,简化临时入境车辆牌照手续
解读:一是放宽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和驾驶人申领牌照范围,因经贸活动、居民往来或经大陆主管部门批准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等需要,可以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二是放宽台湾地区临时入闽车辆行驶区域,临时入闽的台湾地区机动车经许可可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行驶。三是在全省车辆管理所和平潭、厦门等客滚航线口岸建立服务台胞绿色通道,“一窗式”办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四是在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台湾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可以多次入出我省行政区域,无需重复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五是试行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业务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六是台湾地区机动车在海关准许入闽凭证有效期内,临时入闽机动车和行驶证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台湾地区驾驶人在入出境身份证件上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内,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临时驾驶许可。七是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期满后再次申领的,可以在福建省任意地市办理,并试行网上、电话办理等快捷方式,台胞集中的地方可预约上门办理。八是台湾地区驾驶人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再次申领,距上一次核发不满一年的,免予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九是对临时入境台湾驾驶人,除可以驾驶自带机动车或者租赁的大陆地区机动车外,允许驾驶临时入闽的其他台湾机动车。十是办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期限从三个工作日缩短到一个工作日,对经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和查验机动车符合要求的,做到立等即取。
亮点:一是将对象范围作进一步扩大。二是将申领对象的活动范围放宽至福建全境。三是取消了申领地场所的限制,将办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放宽至全省车辆管理所和平潭、厦门等客滚航线口岸,并要求开辟绿色通道,“一窗式”办理相关业务。四是规定在期限内台湾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可以多次入出我省行政区域,无需重复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五是将事权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六是进一步明确了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牌照可再次申领。七是对办理方式进行了创新。八是考虑到再次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驾驶许可的人员已掌握大陆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免予再次学习。九是放宽了准驾的范围。十是进一步方便台胞办理业务,要求做到立等可取。
28.完善人民币涉外账户管理模式,简化人民币涉外账户分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解读:自贸试验区内居民或非居民主体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业务。
亮点:探索人民币投资与外债账户简化管理,如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业务,推进人民币资本项下业务便利化。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29.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机构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解读: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允许其在一定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亮点: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
30.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意愿结汇,进一步提高对外放款比例
解读:在自贸试验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金,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对外放款比例由所有者权益的30% 提高到更高比例。
亮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由支付结汇制改变为意愿结汇制。对外放款比例提高。增强企业资金使用自主性,放宽境外放款金额限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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