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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护工管理试点 扩至全省三级医院

2014-11-04 09:1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1月4日讯 日前,福建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物价局再次出台文件,决定从下个月起,将医院护工管理试点扩大至全省三级医院。

  去年7月,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在福州13所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一年多来有效维护了患者、护工、医院三方的合法利益。12月起,福建省将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三级医院。

  意见要求,医院护工岗位统一称为护理员岗位,从业人员一律称为护理员,其岗位职责是在护士的指导和管理下,协助护士对患者提供陪护及生活护理等工作。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对于护理员的管理,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护理员管理制度,对护理员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严禁护理员代替护士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等医疗活动。(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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