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014-10-16 09:0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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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0月16日讯 记者获悉,福建省食安办等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申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负总责,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餐饮许可制度、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把食材采购环节,严禁无证餐饮单位向学校供餐。对于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学校,教育部门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福建省教育厅将会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适时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如发现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海都记者 练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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