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福建9个设区市公安局长 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

2014-04-30 08:32 来源:闽南网 0
福建九个设区市公安局局长均产生到位不再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

闽9个设区市公安局长 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

九个设区市公安局长履历

  闽南网4月30日讯 记者获悉,经泉州市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表决,卢炳椿任泉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潘东升任三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至此,全省九个设区市公安局局长均产生到位,九人均不再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除厦门(市长助理兼任)外,另外八个设区市均为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

  据介绍,卢炳椿是龙岩永定县人,调任泉州之前任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泉州公安局长空缺半年

  2013年7月,三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夏钢又多了一个身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这也意味着三明市将有一位新公安局长,我省也就此拉开了设区市公安局长新一轮调整的序幕。

  去年8月,厦门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小洪调任河南任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2个月后,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林锐调任厦门市长助理、公安局长。夏钢福州、三明“两地跑”的时间有近10个月,泉州公安局长则空缺了半年时间。

  空缺的职位于近日全部补齐。昨日召开的泉州市、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原莆田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卢炳椿任泉州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省公安厅“空降”的潘东升任三明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而5天前,李伙金(此前为南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接替卢炳椿,任莆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有助理清公检法关系

  记者了解到,早年全国多地均出现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的情况,近年这一情况在逐渐改变。经过本轮调整,我省目前在位的九个设区市公安局局长,均已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

  如福州、龙岩上一任公安局长均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2011年、2012年两地公安局长调整后,均改由副市长兼任。随着夏钢昨日被免去三明市公安局长职务,9个设区市中已没有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的情况。9位局长中,除厦门的林锐是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兼任外,其余均为副市长兼任。

  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解读说,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做法,最近几年开始“流行”,这么安排有助于理清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关系。

  另外,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现任局长为陈昌明。陈昌明曾在石狮市晋江市公安局担任过“一把手”,2011年9月,由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调任平潭,2013年5月,省委任命他为平潭党工委委员(副厅级),他同时还是平潭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海都记者 练仁福 徐锡思 实习生 苏桐轩)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福建每月组织大型拆除行动 今年将拆违3000万㎡
下一条:福建省3县获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建设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