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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8部门出台相关意见 扶持鼓励民办博物馆

2014-04-22 11:21 来源:福建日报 1
福建八部门近日联合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各地对民办博物馆发展予以扶持

  福建省民办博物馆迎来利好,福建省文化厅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民办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对民办博物馆发展予以扶持。据介绍,民办博物馆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为了鼓励支持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今年1月,在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举行了“鼓励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专题协商会,委员们从财政补助、人才培训、税收优惠、馆舍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8部门联合出台的进一步鼓励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的具体意见,充分吸纳了省政协专题协商会上的委员建议。

  《意见》提出,要鼓励优先发展和倾斜扶持具有门类特点、行业个性或地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代表性的民办博物馆,借此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填补某领域文化空白,或宣传和展示我省特有的地域文化及中华传统文化,使之成为我省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

  《意见》完善和明确了民办博物馆的设立标准,展厅面积应与展览规模相适应,且不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和不低于400平方米。

  民办博物馆还应具有详细的基本陈列计划,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构成展览体系的300件(套)以上藏品,且藏品真实可靠且来源合法,其中文物应经文物行政部门认可、具有法定效力的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且不得将出土文物和其他不允许民间收藏的文物作为藏品。

  据了解,福建省目前有各类民办博物馆1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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