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高职招考 加分考生本月20日前申报
2014-02-11 08:3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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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2月11日讯 来自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于1月11日、12日举行的省首次高职入学考试,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考试院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根据规定,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的高职招考,且在高职招考成绩公布前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享受文化分加50分的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文化分加30分的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可享受文化分加10分的照顾。符合招生录取加分照顾的考生,需在2月20日前向所在(或所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记者 叶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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