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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部分急救项目收费 救护车费为35元/次

2013-12-18 09:09 来源:海峡导报 0

  昨日来自福建省物价局的消息,鉴于近年来救护车等急救项目运行成本上涨,为合理补偿运行成本费用,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进一步促进福建省急救事业的发展,福建省物价局会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对福建省部分急救项目收费标准作了适度的调整,其中救护车费从原25元/次的标准调整为35元/次。

  另外,医护人员出诊费等相关急救项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急救项目收费标准,省级医疗机构从12月15日起执行,其它医疗机构由各设区市按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执行标准。

  另悉,福建省物价局近日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药品差比价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公布了碳酸氢钠等52个品种、96个补充剂型规格的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要求从12月25日起开始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定价虽不是以降价为初衷,但主要目的是防止和遏制部分企业通过变换药品剂型、规格或包装以逃避价格监管,在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的同时,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政府限价带来的实惠。(记者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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