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13-12-05 10:08 来源:海峡导报
0
昨日,福建省气象台召开新闻座谈会称,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明确规定,明年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行紧急发布制度。今后,台风、暴雨、雪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和一些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将通过媒体及时、准确、无偿地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据介绍,《办法》共29条,对政府、有关部门、气象主管机构的职责和社会公众的义务,以及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既突出福建地方特色,又体现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原则。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