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福建高校需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013-11-25 08:37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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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起,由各高校编制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在2014年2月底前、其他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本科高校要在2014年底前、高职院校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本校首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此后高校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据悉,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包括本校毕业生就业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高校还需要对就业现状进行分析,对就业形势进行趋势性研判等。
今后,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记者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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