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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出台机动车新规 4重情况免收停放服务费

2013-10-30 09:03 来源:海峡导报 0

  昨日,导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拟出台新的《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新规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新规拟规定,以下4种情况免收停放服务费:进入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和业主搬家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和执行公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以及环卫、邮递、殡葬车辆;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专用停车场在办公时间内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车主出示残疾人证并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记者 林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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