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福建日报 2026-09-20 09:51
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通知》明确,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通知》指出,对2026年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通知》还明确,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参保地或领金地所在设区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