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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方案

福建日报   2026-06-27 11:50

  近日,人行福建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制定《福建省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省内各沿海设区市启动蓝色金融标准试用工作,以丰富蓝色金融工具,为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注入金融动能。

  《方案》聚焦健全蓝色经济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一年时间为试用期(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引导和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等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蓝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为全面推广蓝色金融标准积累实践经验。

  《方案》中明确了六大主要任务,包括推进部门协同合作,建立蓝色项目/企业库,丰富蓝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可持续信息披露等。

  其中,在蓝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基于蓝色金融标准,发放与海洋生态效益挂钩的可持续发展贷款,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产品价值等生态权益的抵质押融资业务,探索捕捞证等非传统押品的融资模式,推广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等融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蓝色债券;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海洋灾害保险、海洋碳汇保险等产品;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蓝色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海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推动闽台蓝色金融合作。

  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方案》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涉海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蓝色项目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将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嵌入蓝色金融服务全流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合作,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出台蓝色贷款贴息政策、蓝色保险产品补贴政策,设立蓝色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为保障试用工作落地见效,《方案》从组织领导、激励约束、专家支持和长效保障多方面,强化支撑保障。其中,在激励约束方面,《方案》明确探索创新应用货币政策工具,探索将蓝色金融相关指标纳入绿色金融评价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完善蓝色金融配套政策,探索将财政贴息等激励约束机制与蓝色金融标准使用情况挂钩。(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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