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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

福建日报   2026-06-03 11:02

  记者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7月1日起,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2025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同幅度增长。

  调整后,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23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454元;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189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8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福建日报记者 陈尹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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