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切勿食用霉变甘蔗
福州日报 2026-04-07 11:01
民间素有“清明蔗,毒过蛇”的说法。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清明期间甘蔗食用安全提醒,指出这一俗语所指并非正常甘蔗,而是清明前后因天气回暖、雨水增多发生霉变的“隔年蔗”。消费者需提高警惕,切勿食用变质甘蔗,以防中毒。
据介绍,清明节前后市场上销售的甘蔗多为上一年秋冬季节采收。随着气温回升、湿度增加,若储存不当,甘蔗极易滋生霉菌并发生变质,产生名为“3-硝基丙酸”的神经毒素。该毒素仅需0.5克即可引发中毒,是霉变甘蔗导致中毒甚至死亡的致命元凶。3-硝基丙酸是一种强烈的嗜神经毒素,中毒后患者最初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消化道症状,随后可能出现头晕、头痛、抽搐等症状,严重者可发生脑缺血坏死、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那么,如何分辨甘蔗是否变质?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如发现甘蔗有质软、变色、酒味、长毛、内部变红等现象,都不可食用。具体可通过以下方法分辨:一摸,摸甘蔗的软硬度;二看,看果肉是否新鲜;三闻,鉴别甘蔗有无异味。此外,甘蔗含糖量较高,性寒,脾胃虚寒、糖尿病患者和血糖偏高的人群不宜食用,普通人群也不宜过量食用。市民一旦食用甘蔗后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记者 沐方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