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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九市一区商业用房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调至30% 1月29日起执行

福州新闻网   2026-01-29 11:51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公告,明确对福建省九市一区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全省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新政将于2026年1月29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政策调整,是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的重要举措,旨在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政策制定过程中,福建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辖区城市政府调控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30%为全省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下限。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可在该下限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实际因素,自主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实现信贷政策的精准适配。

  据悉,此次福建落地的商业用房房贷首付调整政策,是对国家层面商业用房信贷政策的落实。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联合发布通知,将全国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并授权各省级分行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政策。(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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