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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纾困解难,让更多危困企业重回赛道

福建日报   2026-01-21 11:13

  福建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企业闯荡市场难免遇到风浪。资金链吃紧、市场起伏不定,可能让有前景的企业一时陷入困局。

  当这类企业进入执行程序,是“一拍了之”清算资产,还是精准施策助其重生?当信用惩戒可能挫伤企业发展信心,又该如何在守住诚信底线的同时,给予合理容错空间?

  福建法院给出的答案是善意文明执行——通过多元机制创新,推动执行理念从“财产处置”向“拯救企业”转变。一批企业由此脱困重生,有效化解纠纷、稳住就业岗位、激发产业活力。

  2025年,福建法院审结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4463件,出清“僵尸企业”1914家,挽救危困企业170家,盘活资产39.17亿元,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执破直通,唤醒危困企业生机

  新年伊始,宁德市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有限公司正筹备更名为国能宁德新能源有限公司。而在2025年深秋,这家企业还濒临破产。

  该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福建公司、闽东能源投资公司及一家小微企业共同设立,自2005年起专注于开发浙闽交溪流域大型水利枢纽项目。后因政策调整,项目于2022年移交地方政府,致使核心业务停摆,公司陷入严重资不抵债,负债达2.4亿元,年利息数百万元。

  “如果走资产拍卖清算,不仅耗时,还面临职工安置等难题,代价太大。”该公司副总经理吉涛曾向法院坦言。宁德中院民三庭负责人陆学宇敏锐捕捉到其中“保就业、留企业、促发展”的共益价值。

  “你们的情况,适用‘共益执破’机制。”陆学宇解释道,“由主要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一旦立案,就能高效启动程序。”

  2025年初起,在法院指导下,企业与大股东密集沟通,打磨重整方案。

  2025年10月31日,宁德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仅一个月后,以“债转股+留债清偿+债务豁免”为核心的《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顺利通过,2.2亿元债务本金转为股权,剩余利息分期清偿,部分费用直接豁免,“大债主”变身“股东”。

  最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全程仅用55天。企业得以轻装上阵,转向宁德海上风电与光伏开发。

  这一起重整案,正是福建法院“执破直通”机制的生动注脚。

  “许多人对‘破产’谈之色变,但实际上,破产并不一定意味着清算退出。”省法院民五庭庭长黄卉靓说,通过破产重整等程序,有可能让具有挽救价值和再生可能的危困企业重获新生。

  2020年,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估中“办理破产”的重要指标,福建法院在全国法院首创执行转破产直通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转破“启动难”“衔接不畅”等难题,有效推动市场快速出清,帮助可挽救的企业重回“正轨”。

  “执破直通”机制试行以来,福建法院“执转破”案件审查、受理数量居全国前列,共审结5272件,平均审理周期从300~400天缩短至100天左右;审计、评估费用占比下降,有效降低破产成本,有力助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信用修复,重燃市场主体信心

  冬日的暖阳洒满连城县工业园区。某科技公司车间里,微型锂电池生产线高速运转,机械臂精准作业。谁能想到,一年前,这家企业因拖欠40余万元房租,面临被强制腾房。

  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黄颖深入企业走访后摸清了症结:“不是企业故意赖账,是短期资金链断裂,周转陷入困境。”31项专利、数千万元设备、即将上市的新产品……黄颖意识到:“一旦强制执行腾房,技术流失、设备闲置,企业可能彻底垮了,债权人的欠款大概率也血本无归。”

  为此,黄颖提出方案:对企业核心设备采取“活封”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同步为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其扫清融资路上的信用障碍。她耐心向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释明利弊,争取理解,对方最终同意给企业一个月宽限期。

  宽限期内,该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和市场前景,成功引入龙岩、深圳等地的意向投资方,清偿债务并续签合同,重归发展正轨。“信用修复不是免罚金牌,是给‘诚而不幸’者重生的阶梯。”黄颖说。

  失信惩戒本是有效震慑恶意逃废债的利器,但也可能“误伤”有技术、有市场、有履约意愿的困难企业,若简单“一刀切”可能引发连锁风险。如何在保障胜诉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为可挽救企业留出生机?

  “精细化信用管理”,是福建法院给出的答案。早在2020年,福建高院便建立被执行人信用激励惩戒“红白黑”名单分级分类机制,对纳入“红名单”“白名单”的被执行人,根据不同情形给予正向激励或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对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依法穷尽强制执行措施。

  为推动机制落地见效,福建高院在漳州、三明、宁德三地法院开展试点,对旧执行流程系统和联合惩戒平台进行系统改造,加强三种名单管理和考核,准确区分“失信”与“失能”,推动不同类型被执行人激励和惩戒措施的精准管理和应用,帮助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走出债务困局。

  数据印证成效。2025年,全省5.6万余人次通过信用修复重回市场。

  创新发力,铺就企业发展新路

  “我们正规划将其中3万多平方米的厂房改建为研学基地。”1月15日,福州某能源有限公司经理黄某站在厂区前,言语中满是憧憬。

  希望源于一场执行困局的破题。这家原主营电热水器的企业,股东变更后便停止了原有业务,转而靠出租厂房维持存续,可随着租金收入锐减,渐渐无力清偿债务,于2024年10月进入执行程序。闽侯法院查明,企业名下不动产已被多轮查封,涉及10名债权人,总债务超2亿元。

  面对资产处置贬值、债权人诉求分散,但企业尚有运营价值的复杂局面,闽侯法院在执行阶段创新引入“执行管理人”。该院执行局局长毛经华介绍:“我们借鉴‘破产管理人’思维处理执行案件,从福州地区破产管理人名册内遴选专业机构担任‘执行管理人’。”在不影响企业经营情况下,闽侯法院指导执行管理人履职,全面监管企业日常经营、核查财产状况、梳理审核债权,为后续盘活铺路。

  经深入摸排,“执行管理人”认为:“破产重整是这家企业重生的最有效途径。”据此,闽侯法院指导“执行管理人”制订预重整方案,并在执行阶段召开债权人听证会,推动程序衔接。

  最终,福州某能源有限公司成功引入战略投资人,并通过“留债清偿”方案实现2亿元债务100%清偿,一揽子化解18件执行案件,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这并非孤例,全省法院正以创新破解执行难题。

  立足海岛地域分布特色,平潭法院创新“法庭+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涉营商环境案件执行到位率达61.2%;将乐法院创新“救治式执行”路径,以委托公开挂牌方式处置股权,“活封”核心设备,成功引入上市公司投资,助力被执行企业全额清偿债务;仙游法院联合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部门创新搭建“九鲤·法拍通”平台,提升财产处置效率,促进涉执不良资产良性转化。

  去年8月,省法院还启动“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全省法院聚焦涉企执行难题,梳理拖欠企业账款攻坚案件1065件,执结939件,实结率87.35%,执行到位金额3.59亿元,切实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通讯员 林泳 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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