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完成“十四五”生态修复目标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十四五”期间,全省共修复滨海湿地4.5万亩、岸线82千米,治理历史遗留矿山10.3万亩,提前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九市一区完成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并印发实施,因地制宜推进45个县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形成全省生态修复工作“一盘棋”。
5年来,我省有序推进重大生态修复项目、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争取68亿元中央资金投入实施16个生态修复项目。完成闽江、九龙江等流域“山水工程”。九龙江山水工程今年通过省级整体验收,投资70.95亿元,生态修复面积561平方千米,治理历史遗留矿山8400亩。完成永定历史遗留矿山示范工程,治理面积1.7万亩。2025年,厦门、平潭、宁德3个海洋项目和海峡西岸泉州湾区域矿山示范工程入选中央资金支持范围,拟获补助13亿元。
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督促矿业权人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责任,全省矿业秩序更加规范。2025年以来新增6家省级绿色矿山,全省共47家矿山纳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
“厦门实践”经验落地见效。平潭君山片区、莆田“蓝色海湾”等2个项目新入选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福州滨海新城、莆田“蓝色海湾”等2个项目在首届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大赛中获奖。
我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推动形成良田集中、产业集聚、村庄和生态优美的土地利用格局。在泉州市全域和其他6个设区市的15个乡镇进行试点,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助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其中莆田市荔城区木兰溪南岸试点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案例。
(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 通讯员 陈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