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车牌架未带驾驶证 榕一摩托车主被扣19分
2013-01-06 14:57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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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主被警方拦下
前天,在福州市仓山区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因遮挡号牌、未带驾驶证等原因被警方处以罚款390元、扣19分的处罚。对此警方提醒,尽管此前对牌照安装已有明确的标准,但许多车主出于个性或因为粗心,对牌照上存在的“隐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今后,机动车号牌可拆卸、可翻转、带卡通图案或用饰品装饰、印有广告、内侧边缘距数字字符边缘≤5mm等行为,均是警方查处的重点。目前,警方将以劝导教育为主,主要让市民自行查纠。下一阶段警方将开展统一行动进行专项整治,请市民尽早按照标准放置号牌。
现场:摩托车主因遮挡号牌等被扣19分
前天下午16时许,福州市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浦上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赣L55832外地牌摩托车有遮挡号牌的嫌疑,民警当即将该车拦下。
原来驾驶员黄某是送货员,因所驾摩托车是外地牌,为躲避处罚,就用布条挡住车牌。检查时还发现该车驾驶员黄某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未参加检验。
最终,驾驶员黄某因多项违法被扣19分、罚款390元。其中遮挡号牌记12分罚款200元、闯禁行记3分罚款150元、未携带驾驶证记1分罚款20元、未参加检验记3分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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