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6种中药材实行产地“趁鲜加工”

福建日报   2022-01-18 10:20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源头质量管控,以道地中药材为基础,解决中药材加工过程中因“二次浸润”造成成分流失和损耗增大等问题,探索产地加工与炮制一体化发展,提升福建省中药产业竞争力和助力乡村振兴。

  意见指出,趁鲜加工药材是指在中药材产地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采收的新鲜中药材加工成片、段、块、丝或去除皮、芯等非药用部位的初加工中药材。品种应在产地所在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目录范围内。

  据悉,铁皮石斛、巴戟天、黄精、灵芝、显齿蛇葡萄、荷叶、盐肤木、穿心莲、福建胡颓子叶、养心草、满山白、肿节风、福建山药、三叶青、绞股蓝、泽泻等16个品种被列入福建省第一批产地趁鲜加工药材品种目录。(记者 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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