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

东南网   2021-10-21 08:56

  10月20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据住户抽样调查,2021年前三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81元,同比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两年平均增长6.9%。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577元,同比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3元,同比增长1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2%。

  分结构看,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692元,增长1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8%;人均经营净收入5586元,增长14.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6%;人均财产净收入3770元,增长1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9%;人均转移净收入3733元,增长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7%。(东南网记者 郑晓丹 通讯员 张凤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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