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8地入选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福建日报   2021-10-18 09:18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福建多地入选。

  此次福建省入选名单为:三明市、龙岩市,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湖里区、厦门市集美区,漳州市南靖县南平市浦城县和宁德市周宁县。

  据介绍,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文明部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遴选工作。经审核,全国共100个地区为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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