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个单位荣获公安部集体一等功3人获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福建日报   2021-07-05 08:35

  近日,公安部签署命令,给全国91个集体记集体一等功,授予(追授)93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其中,我省2个单位荣获集体一等功,3人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福建省公安厅110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泉州车站派出所荣获集体一等功;南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骗和合成作战中心主任张金辉,莆田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朱凤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副总队长李斌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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