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

东南网   2021-05-14 11:36

  5月1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2021年4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0.9%。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五升三降”态势,即交通通信类、教育文化娱乐类、衣着类、居住类和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4.6%、2.2%、1.9%、0.9%和0.7%;其他用品及服务类、食品烟酒类和医疗保健类分别下降4.1%、1.1%和0.6%。(记者 郑晓丹 通讯员 黄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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