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可领“福利” 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启动

厦门日报   2021-03-16 10:00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已启动,申报时间截至4月9日。

  项目申报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据介绍,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项目申报人请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经资格审核和项目评审,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厦门日报记者 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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