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23项创新成果省内推广

福建日报   2020-11-23 09:21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23项改革创新成果在省内复制推广。至此,累计有179项自贸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据介绍,最新一批的复制推广事项中,包含贸易便利化13项、投资便利化3项、金融开放创新2项、事中事后监管4项、政府服务1项,以突出系统集成、科技创新、产业导向、疫情防控、对台特色为主要特点。

  其中,福州海关开展“优化外贸集装箱‘水水’转运监管模式”创新,允许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外贸集装箱专业码头之间相互转运进出境的集装箱货物,给予进出口企业更大的选择权。试点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水水”转运模式已监管服务集装箱4.7万标箱,节约企业成本约2350万元。

  福建海事局推出4项便利化创新举措,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针对相对人审批办理和现场检查相关事项,从减时效、减环节、减材料优化政务办理模式。通过缩短办理船舶证书(文书)时长、实现证书远程预先审核一网通办、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全流程当日办结、试点远程监督检查,为我省航运业及营运船舶提供服务便利。

  据了解,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已累计推出实施446项自贸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181项,占40.6%。广泛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的成果,将有效发挥改革创新试验田的引领作用,充分释放改革创新红利,扩大政策辐射效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广大企业获益。(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见习记者 蒋丰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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