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有效落实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 半年节约医疗费4.85亿元

福建日报   2020-11-13 09:12

  记者从12日举行的福建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4月27日落地执行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至10月27日,我省完成约定采购量的87.96%,中选药品占同通用名同层次药品使用量的92.4%,已节约医疗费用4.85亿元。

  第二批国家集采的32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尤其是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有较大幅度降价,显著降低患者负担。

  在落实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的同时,今年,我省还首次探索开展非一致性评价药品省级集中带量采购,14个品种中13个采购成功,与同产品全国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品种最高降幅86.28%,最低降幅32.25%,平均降幅66.39%。省级非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于4月27日与国家第二批药品集采结果同步落地。截至10月27日,全省完成约定采购量的64.78%,中选药品占同层次同通用名的93.60%;中选药品供应保障情况良好,未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异常风险信号;全省已节约医疗费用2.97亿元。

  据介绍,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将于近日在我省落地实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55个品种,为历次国家集采中品种最多的一次。药品涵盖范围除了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用药以外,一些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的治疗药品,以及外用药物滴眼液也在范围之内。(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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