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

福建日报   2020-10-22 08:47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鼓励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开展非遗传承保护工作,我省从9月起调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标准和范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范围由原来的年满60周岁扩大到全部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我省始终重视非遗传承保护,从2011年开始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补助。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级代表性传承人735名,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43名,位居全国前列。通过提高补助标准,有效解决传承人在传习活动中面临的部分经费问题,有利于提高传承人积极性,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福州:金融机构拿牌照 最高奖1000万元
  • 福州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 醉美武夷欢乐剧场正式开演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