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所有交通违法罚款支持异地缴交

福建日报   2020-07-02 09:02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在此前实现跨省异地缴纳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并在今年5月30日开具全国首张跨省交通违法罚款电子票据基础上,省财政厅、公安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6月30日进一步推出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举措。这标志着我省所有交通违法罚款全部支持异地缴交。

  据悉,实施跨省异地缴交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后,驾驶人在我省交警部门处理省外抓拍违章后,可通过12家非税代收银行全国网点、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就近就便缴纳罚款。所有跨省缴交的罚单均能自动生成电子票据,驾驶人只需登录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即可在线取票,历史电子票据都能随查随取,不用担心遗失。目前部分暂无法获得电子票据的银行正在加紧技术改造,电子票据功能也将于近期实现。(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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