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财政支持做好粮油储备

福建日报   2020-04-13 08:49

  近日,省级财政预拨专项资金4.86亿元,用于省储备粮有限公司承担粮油储备任务所需的保管、轮换费用,以及轮换所需资金的贷款利息等,支持做好省级粮油储备工作。

  省级储备粮油保管、轮换、利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其中,省级专项储备粮食(原粮)和食用油每吨每年分别补贴230元和400元,储备大米和小包装储备食用油每吨每年分别补贴500元。(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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