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福建日报   2020-02-13 09:07

  近日,省商务厅印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对接调运保供,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切实抓实抓细抓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等措施;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等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相关流通企业能够便利通行。

  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卫生检疫、交通管控等要求,高效、合规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切实提高对接调运保供质量和效率。同时指导相关流通企业充分利用免费通行、绿色通道、“三不一优先”等便利政策。

  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主动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城市副食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

  除重点确保全省百大内贸企业运营畅通,各地还需补充确定本地区发挥保供作用的骨干流通企业名单,做好防护物资核定,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解决防护物资保障。(记者 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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