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合理配置、应备尽备疫情防治药品

福建日报   2020-02-01 10:27

  1月31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医保、财政部门及有关配送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对卫健部门提出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清单做到合理配置、应备尽备,切实保障临床需求。

  通知要求,相关配送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药品配备,多渠道组织货源,严格按规定落实订单响应,优先保障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供应。凡在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结束期间采购的清单内治疗防控药品,疫情结束后存量无法通过日常销售进行消化的部分,相关配送企业可向当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同级财政安排专项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不得从省级下达的疫情防治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防控疫情药品配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及时向同级医保部门或其他部门举报,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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