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73个村获评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
福建日报 2020-01-20 09:27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一批3947个国家森林乡村名单。我省福清市一都镇东山村等173个村入选。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近年来,福建大力推进绿化美化,已创建森林城市(县城、城镇)69个、省级森林村庄500个。去年,南平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新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南安等5个县(市)新获评省级森林城市。由此,全省九市一区全部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县级城市全部获评省级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