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4%

东南网   2019-12-12 09:13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4%,涨幅比上月扩大1.0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上涨4.3%,农村上涨4.7%;消费品价格上涨6.6%,服务价格上涨0.7%。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升一降”,即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13.9%、1.1%、0.3%、0.7%、0.9%、1.1%和4.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7%。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屏山时评 | 练好舆情应对这一基本功
  • 暑期四类传染病高发 福州市疾控中心专家支
  • 福州部署整治扫码缴费服务场景乱象 256家停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