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获央财支持

福建日报   2019-11-23 10:27

  据省财政厅消息,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6.3亿元,支持我省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3.29亿元、老旧小区改造5.01亿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8亿元。资金将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等。(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平潭民宿业提质升级,向精品化、特色化发展
  • 平潭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的路径探析
  • 平潭在闽东北协同发展中跑出“加速度”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