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年底福建省县(市、区)实现慈善助老超市全覆盖

福建日报   2019-07-12 08:57

  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在全省推动实施“慈善助老超市”项目,到2021年底前,全省100%的县(市、区)建有慈善助老超市,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慈善助老服务网络。

  慈善助老超市是以社会公众自愿无偿捐助为基础,借助超级市场管理和运营模式,不断拓展助老服务功能,为老年人群体提供物质、精神、健康、文化等帮扶和志愿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对已建有慈善超市的地区,大力拓展助老服务能力,统一加挂“慈善助老超市”牌子,开展以辖区户籍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慈善助老服务。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设置慈善助老超市场所,预留运营场地。

  今年6月起,我省在福州市漳州市三明市各选择2个县(区)开展试点,其中福州地区试行民非企业运营模式,三明地区试行慈善助老超市嵌入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模式,漳州地区试行“公益组织+慈善总会”合作运营模式。通过分阶段推进、分步骤实施,在今年10月底前,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在全省全面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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