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达专项资金合计2000万元保护利用老区革命遗址

福建日报   2019-05-14 09:02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老区办联合发文,切块下达7市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合计2000万元,用于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其中,福州市50万元,漳州市100万元,莆田市100万元,龙岩市500万元,三明市400万元,南平市450万元,宁德市400万元。根据省人大关于《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建议,2019年重点开展革命老区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记者 王永珍)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2024年福州市环境状况公布 闽江干流首次实
  • 福清打造农耕文化生态水乡田园综合体 重现
  • 中高考期间福州将加强噪声监管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