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待遇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

福州晚报   2019-03-21 09:05

­  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全省统一标准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3元。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全省约460万参保人员,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预计4月底前发放到位。(记者 张铁国)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风华正茂谋复兴
  • 平潭:气象赋能 助企业海上“追风逐电”
  • 福州市启动居家适老化“焕新”活动 每人最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