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年底前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

人民日报   2018-09-18 09:12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至3个(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同时,压缩办理时间,今年底前全省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8天(指工作日,从企业设立登记窗口受理起算)以内。其中福州、厦门、泉州年底前实现压缩至5天以内,明年底扩至全省。

  实施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记者 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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