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公布

东南网   2018-06-20 09:47

  记者从省经信委、省人大财经工委、省法制办今日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日前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修正案提出,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罚款上限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记者同时了解到,福建省将联合多部门开展2018年福建省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和集中整治违规设置使用调频广播电台专项行动。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伪基站”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开展全链条打击。

  据介绍,福建省1998年颁布的《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修正无线电管理体制、频率管理、台站管理、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条款内容,并根据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实际,充实完善无线电发展创新相关内容。

  《条例修正案》在行政许可方面缩小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许可的范围,取消单收无线电台、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等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简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审批条件,延长频率使用许可期限,取消公众移动电话机须领取使用证的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落实简政放权,做到依法审批。

  同时,为加大对无线电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条例修正案》将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罚款上限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对不按照执照规定使用无线电台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

  省经信委表示,福建省已布置开展2018年无线电管理双随机抽查,现已抽取设台单位51家,下半年将对抽取到的设台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比对频率和台站数据库信息。同时,联合多部门开展2018年福建省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和集中整治违规设置使用调频广播电台专项行动。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进一步提升监测系统的数据分析、定位监测能力,对“伪基站”设备生产、销售、使用开展全链条打击。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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