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报告情况

福建日报   2018-06-13 08:56

­  近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张广敏,副主任潘征、檀云坤带领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赴泉州、三明、莆田、宁德等地,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5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报告情况。

­  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深入了解全省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意见建议。

­  检查组认为,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地位,认真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保持空气质量高位运行仍面临压力,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小散乱产业污染治理仍要重视,管理水平还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还有待加强。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营造大气污染全民共治的法治氛围,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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