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考2021年起重大改革 统考3门不分文理科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在日前召开的高考综合改革与福建教育新征程论坛上,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透露,2021年起,福建省高考有重大改革。2021年起,福建省高考科目为“3+3”,语数外3门必考,自主选择3门,不分文理科。同时,今后福建将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本二批。
统考3门不分文理科
2021年起,福建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在录取时,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录取依据。
高校招生录取模式这样改
据透露,福建省将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批与本二批次。探索适合福建省实际,具有福建特色的投档录取模式,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充分满足考生志愿需求。高校依据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福建省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
同时,根据此前公布的方案,福建省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实行全面考核,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14门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还设等级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学生可根据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考3门,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同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中职学生起,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招生录取方式。(记者 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