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 加快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福建省财政厅   2017-12-13 15:37

  1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召开由省直政府部门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务公开人员参加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就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政策解读等开展培训。

  培训会重点解读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强调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措施,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培训会还就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产生的复议诉讼案例和相关高法解释进行了交流,提出了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同时,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维护等进行了细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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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6年2月17日媒体报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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